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 转发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征求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督促检查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征求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督促检查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面向本校师生就《指标体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具体就以下问题形成书面征求意见汇总报告,于 联系人:蔡杭州 0311-66005796 电子邮件:cai7041484@163.com 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征求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督促检查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教社科司函〔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高校)工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和《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宏观管理和指导,全面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我司会同全国六省市有关部门研制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督促检查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自查、省级教育部门全面检查、中宣部、教育部联合督查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指标体系》,增强其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行性,我司决定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在北京、上海等六个省(区、市)开展试测。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结合各地各高校的实际,就《指标体系》的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宏观管理和指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对征求意见工作的要求 请各地教育部门面向所属高校及师生、教育部直属高校面向本校师生就《指标体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具体就以下问题形成书面征求意见汇总报告,于 1.关于开展督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关于开展督查的形式。 3.关于对《指标体系》的内容,特别是二级指标、核心指标及权重等设计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对开展试测工作的要求 请北京、山西、辽宁、上海、广东、广西六省(区、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同时,依据《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督促检查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选择所在地不同类别的高校3-4所进行试测。试测中可结合实际对《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请将有关修改情况及试测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5日报我司。 联系人:宋义栋、王杨 联系电话:010-66097529、66097537 传真:010-66097541 电子邮件:202b203@163.com 附件:《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督促检查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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